捐赠流程

Guide

内容
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捐赠指南
对外合作处
为做好捐赠工作,确保所捐财物的妥善管理和规范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原则

1.捐赠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对捐赠具体数额不作要求。

2.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指定性捐赠和非指定性捐赠不限。

3.捐赠建立捐赠账目,以适当方式公示。





二、捐赠项目


   


1. 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资助基金    
2.成都工业学院校友会发展基金    
3.成都工业学院教师发展基金    
4.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发展基金    
5.成都工业学院校园建设基金    
6.成都工业学院大爱救助公益基金    
7. 其他    





三、捐赠谢忱方式

在征得捐赠者同意的情况下,学校将对捐赠者以下列方式致谢:

1.学校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将捐赠者单位或姓名编辑成册,存放校史馆、档案馆留存纪念。

2.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发布捐赠信息。

3.对冠名捐赠项目,按照捐赠者和学校的约定,履行冠名手续。

4.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范围内,依照捐赠合同约定,对捐赠者提供优先享用学校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享有优先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5.对大力资助的捐赠者,通过媒体宣传报道。

6.捐赠谢忱方式未尽事宜可由捐赠者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协商方式确定。




四、捐赠途径

 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火车南站支行

银行账号:123949927539

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捐赠项目”并可附简短赠言。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92905



版权所有: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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